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陕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行县级统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31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陕西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特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具有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均可参保。

    参保农民原则上按年缴费,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个人按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社会捐助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列入统筹账户。

    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除以计发月数;第二部分为养老补贴,养老补贴是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参保人员按一定标准发给的补贴。同时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比例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提高。
 
 
 相关链接
· 陕西出台政策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