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采取十项措施,财政安排1.18亿元,确保冬令和“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愉快过节。
一是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捐助活动。中央单位及外省捐赠的600万元资金、150万件衣物已下发各地,省本级接收的460万元捐赠款、9万件衣物于近日下拨重灾县(区)。
二是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灾民基本生活。省上安排2000万元,市、县安排4000万元用于灾民冬春生活补助,安排450万元制作5.38万床(套)衣被已发往灾区。
三是认真做好特困受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救助工作。省上安排100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作为特困受灾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困难救助。
四是给城市低保对象增发低保金。省上安排2300万元,市、县安排4600万元,为81万低保对象增发1个月低保补助资金。
五是给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节日生活补贴。省上安排810万元,市、县配套810万元,为全省81万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20元。
六是为农村低保对象增发低保金。省上安排1717万元,市、县配套3534万元,春节前给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个月25元补助金。
七是为农村五保对象增发供养金。省上安排559万元,市、县配套559万元,春节前为全省10.8万名农村五保对象增发1个月100元生活补助费。
八是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省上安排2639万元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资金,继续给全省34.7万个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200元冬季取暖补贴。
九是加快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加快进度,力争春节前完成灾民倒房重建任务。对因灾情发生较晚,确不能完成重建任务的,保证每户灾民至少有1间保暖过冬用房。
十是为困难地区重点优抚对象制发棉被。省上安排395万元资金,为困难地区在乡老红军、失散红军、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4.65万人每人配发一床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