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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发布《2007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01日   来源:海洋局网站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布《2007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公报》指出,2007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国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000多本,确权海域面积24万余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近30亿元,比上年增长87%。

    2007年,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许多突破性进展,呈现诸多亮点:海域物权制度在《物权法》中得到确立,海域有偿使用政策制定和地方海域管理立法工作基本完成,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海岛管理以及海域勘界等各项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07年3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海域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写入其中,海域物权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海域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分别于2007年1月、11月出台。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有10个沿海省(直辖市)完成海域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海域权属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国家海洋局出台《关于加强海上人工岛建设用海管理的意见》《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对围填海活动进行了严格控制与管理。同时,规范新开工项目用海的管理,有效保证国家能源、交通、工业等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的用海需求。全年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用海29个,其中油气、电厂等能源行业项目16个。与此同时,以《物权法》出台为契机,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推进了养殖用海管理的深入开展。

    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确定了不同海域等别和不同用海类型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海洋部门积极开展配套管理政策和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研究工作,现已有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具体实施办法。2007年,沿海各地全面规范海域使用金申请减免及审批程序,各级财政部门和海洋部门共批准减免海域使用金18000万元。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启动

    国家海洋局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度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与地方60家省、市监管中心签署了共建协议。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在广东省开展了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试点;完成了国家监控与指挥平台建设,积极筹建国家同步数据中心,并启动了数据库和传输网络建设;沿海省、市也开展了监控与指挥平台建设、监管中心建设,并开始启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化工作。

    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国土资源部牵头成立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国家海洋局成立了海岛管理办公室。2007年8月、10月组织 8 部委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组专家赴广东、广西和辽宁、福建等地开展重点海岛调研,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国务院研究室研究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管理政策和配套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立了无居民海岛联席会议制度,对全省无居民海岛实施综合管理。

    海域勘界工作进入界线协议签署阶段

    全国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闽粤线、辽冀线、津冀南线、津冀北线、粤桂线、粤琼线6条省际间和229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已经签订。其中,海南、福建、河北、浙江、广西、上海及天津的县际勘界工作已全部完成。沿海各地区在开展勘界工作的同时,开展了海岸线修测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和修测方案的制定,正进入报批阶段。(中国海洋报 记者 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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