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2008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办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我办法制司和外事司职位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由人事部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以人事部公告为准。
二、有关材料提交和准考证领取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向我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考生可以领取准考证。
材料提交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请于2月18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人事处办理(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9号)。
三、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2月23日上午法律,下午英语;
面试时间:2月24日至26日。
专业笔试和面试地点为国务院法制办机关办公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军、律磊
联系电话:63094443、83084736
传真:8308549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二○○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