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和保障工作不中断,财政部2月4日紧急批准中国气象局动用已在2008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机动经费1000万元,用于气象部门基层台站抗灾救灾和基础设施的恢复工作。其中:安排湖南、贵州两省各200万元,湖北、江西、安徽三省各150万元,江苏省5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各30万元,浙江、云南省各15万元,广东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