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5)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缓解近期雨雪灾害造成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将从2月起,连续3个月领到临时生活补助。
财政部、民政部给予全国重灾区城乡低保对象一次性补助,四川省分配到临时生活补助有1.457亿元。四川省财政厅、民政厅已将资金分配到各市州,并要求各地在执行原有政策基础上,从2008年2月开始,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个月。(郭颋记者宋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