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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部门对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实施免费通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12日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交通厅2月11日宣布,为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尽快组织灾区电网抢修和重建工作,根据交通部相关决定,浙江省交通部门已启动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紧急预案,自2月10日起至4月10日止,全省境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抗冰抢险保电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据介绍,承担抗冰抢险保电救灾物资运输任务的车辆将统一配备由交通部监制的国家电网公司专用标志“国家电网抗冰抢险特别通行证”。运输的设备物资主要包括铁塔、导线、光缆、金具、水泥杆、施工设备等,行驶路线由湖北、河南、四川、重庆、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陕西等地运往湖南、江西和浙江。凡上述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在启动紧急应急预案时限内均予以免费通行,并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此外,为确保运输和交通安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得超限超载,确实无法解体运输的,运输单位需提前提出申请,按指定路线由路政车辆护送行驶。(通讯员 康信茂 记者 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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