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此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当前西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西藏开展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主持会议并就做好西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提出要求。
甲热·洛桑丹增说,在西藏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全面摸清西藏文物古迹的分布、现状等基础材料,对进一步增强西藏文物工作的科学性,促进西藏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他要求西藏各地市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普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方联动,积极协作,力争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据了解,2007年9月5日到10月20日,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队按照国务院和国家文物局的有关精神,在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林周县进行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安排和西藏实际,西藏计划从200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工作。
西藏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黄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