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湖南省《2008年雪灾、低温冷冻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方案,湖南省的灾后恢复重建将与省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农村安居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全省在今年5月30日前完成大部分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6月底前所有倒房灾民入住新居。
今年1月中旬以来,湖南省遭受了大范围的雪灾、低温冷冻灾害袭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抗灾救灾,取得了抗灾救灾工作的决定性胜利。目前,灾后重建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据悉,灾后重建将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组织实施。各地应通过灾民自筹、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筹集重建资金。省里对各地恢复重建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补助标准基本一致,即:对全倒户补助标准一般为5000元/户,对港澳特区政府援助“农村安居工程”项目补助标准为10000元/户,对其他单位捐赠款物援助“农村安居工程”项目补助标准也为10000元/户。
据悉,灾区恢复重建实行分级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受灾县(市)区要立即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重建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地的民房恢复重建要科学规划选址,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重建规划选址要坚持四个结合:与省政府实施的“农村安居工程”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完善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改善灾区群众生活相结合,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防灾减灾。(沙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