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召开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问责办法和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安排部署了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全省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工作,使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有的行政机关干部仍存在滥用职权、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等现象,既严重地影响了行政效率,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的利用掌握的行政资源谋取私利,攀比享受;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利于强化和明确行政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权力;有利于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正确履职;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李江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四项制度有效落实,确保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承诺,确保让每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受到教育并有触动、见行动,确保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电视电话会。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昆明市政府、大理白族自治州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就推动四项制度实施作了交流发言。
又讯 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省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我省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项制度,并将在媒体分批公布全省各行政机关的承诺事项。
据悉,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将在3月20日前公布有关服务承诺事项。一、由省人事厅统一制作行政机关8项工作承诺标志,在全省行政机关悬挂;二、各级行政机关将向社会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三、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将实施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下一步,省政府将建立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督查室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将下设两个办公室,具体承担省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同时,我省还将建立考核评议机制。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各地、各部门不执行或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问责。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不仅要通报批评,还要取消单位当年的评优资格,取消单位当年公务员考核的优秀考核等次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此外,还将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收集制度,形成媒体和群众监督推动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机制。(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