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统计局统计,今年元月份,厦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07亿元,同比增长16.2%,增幅比去年同期高出3.1个百分点。主要特点:一是餐饮业消费红火。由于正值岁末,各企业、单位年终尾牙活动多,各大餐饮企业出现火爆场面,元月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5.35亿元,同比增长25%。二是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保持高速增长。1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16.18亿元,同比增长21.3%,占全市的44.87%,比重比去年提升近2个百分点。三是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增幅较大。元月份CPI环比增长1%,同比增长4.4%,其中,食品类同比增长14.6%,主要仍是粮食类、油脂、和肉禽及制品价格持续上涨,并高位运行,分别增长了10.4%、36.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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