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贵州明确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的要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在刚刚结束的贵州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对遭遇雪凝灾害的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倒毁房屋恢复重建的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抗击雪凝灾害,我们目前所取得的胜利还是阶段性的,灾后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的任务还很重。一是作为一个因灾返贫率高、灾贫相连的省份,大面积农作物受损和减产绝收,对农民收入影响大,加之春荒即至,受灾群众口粮青黄不接,一段时间内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可能加剧,需救助面可能扩大。二是因雪凝灾害毁损的15.9万间房屋亟待恢复重建。恢复重建需要一个过程,而由于频繁的自然灾害,能够留给我们集中解决雪凝灾害恢复重建问题的时间并不多,在通常每年对我省影响最普遍的洪涝灾害来临之前,完成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三是灾后的次生问题,如农作物减产绝收对农产品价格影响,以及由此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冲击,等等,都需要尽早作出应对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安排不全面到位,恢复重建任务不完成,灾后次生问题不解决,就不能说全面战胜了这场雪凝重灾。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思想仍不能松懈,工作仍不能放松,紧迫感还要进一步加强,各项措施还要进一步做深入做扎实。

    一要把应急救助和春荒救助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深入灾区搞好查灾核灾,准确上报灾情;逐村逐户搞好缺吃少穿、缺衣少被的受灾群众排查,登记造册,填发卡证,认真制定春荒救助方案。特别是对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仍然中断的偏僻山区、乡村,要重点排查,及时送达救助款物,确保“工作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切实抓好即将下拨的第二批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和发放,并针对灾情远重于常年的实际,加大当地救灾救济资金投入,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灾返贫、达到低保条件的群众,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不断粮、不断油、有菜吃,影响基本生活的燃眉之急能及时得到缓解。

    二要把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2月底前摸清底数,3月底前制定方案,开展恢复重建,6月底在进入汛期以前完成重建任务。对下拨的中央和省级重建补助资金,优先考虑重灾区和边远地区。省厅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重点用于重灾区的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各地要在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同时,积极加大本级配套资金投入,并继续组织社会捐赠,积极拉动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支持恢复重建。要适当增加建房补助标准,确保建房质量。

    三要妥善解决好灾后次生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问题。要继续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城市低保物价补贴(每人每月30元)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按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按每人每月10元(每季度30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针对这次特大雪凝灾害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财政部、民政部专门为重灾省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增拨了三个月低保临时补助,在此基础上,省委常委会决定,省财政也按三个月给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5元的临时补助。各地要及时足额将各项补助发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因雪凝灾害受到大的影响。 

 
 
 相关链接
· 广东、湖南解除受灾期间实施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 《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林木清理指南》通过专家论证
· 人口计生委下拨10万元资金救助新疆受灾计生家庭
· 福建电网抗冰抢修全面告捷61万受灾用户恢复供电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