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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将开展“两防”活动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交通部网站

    3月1日至6月30日,交通部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简称“两防”)活动“回头看”活动。交通部要求,各地各单位一定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高度来认识和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交通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回顾“两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排查情况,对自查、排查面不广,深度不够以及在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要组织安全隐患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同时,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数据库并随时更新。

    各单位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彻底整改。对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安全隐患,要实施职能部门“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协调力度,推进整改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或部门,要依法采取责令停航、滞留、停业等强制措施。

    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的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完毕、符合安全要求的,在安全隐患数据库中予以“销号”;对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指出,限期继续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交通部强调,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两防”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和跟踪整改机制,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体系,健全安全隐患的风险评估机制。三是对新的危险源要及时进行标注,纳入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体系。四是要标明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五是逐步将好的做法转化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健全相关规范标准。

    据悉,交通部将组织“两防”活动总结验收组对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直属海事部门、航务管理部门、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以及中央大型航运企业“两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级交通主管等部门将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两防”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刘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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