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向各市下发了《2008年辽宁省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方案中重申:按省政府的要求,2008年全省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必须于3月20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省农委现已开通了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咨询服务热线12316。据了解,各市、县农业部门也将开通咨询服务热线,耐心解答、宣传和解释农民群众提出的粮食直补政策问题。
记者还从3月1日举办的全省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培训班上获悉,今年粮食综合补贴对象除农民、农垦系统国有农场职工外,还包括农业、畜牧、渔业、林业和监狱、劳教系统国有农场承包耕地从事粮食生产活动的农场职工。另据了解,今年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较往年有一个明显的变化,主要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操作完成。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0日,在此期间将依据中国农民补贴网输出的粮食综合补贴发放兑付明细表,由乡(镇)农经站向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签发《2008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综合补贴款通知单》。
今年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方案中还特别强调,在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各地务必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切实管理好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严禁村级组织抵扣农民的各种欠款或集资款等,严禁村委会或其他人代签代领粮食综合补贴款或补贴存折。(记者韩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