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陕西省加强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申报新建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0个,对已批和在建的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全省已立项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达到74个,投入使用的50个。
2007年,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了全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举办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培训班11期,培训了一大批校外教育的管理骨干。各校外活动场所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了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把学校组织学生到活动中心活动排入活动中心课程表,逐步做到了每个学生每周到活动中心参加半天活动。
加大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益性文化、科技、体育场馆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文物系统认真落实未成年人门票减免参观政策和针对未成年人特点的讲解服务,2007年全省各博物馆免票接待未成人144万人次以上,其中省直各博物馆免费接待未成年人43万人次。同时,举办了别开生面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讲解员进入学校进行宣传教育,邀请青少年来馆参观,进行专题讲解,开展知识讲座。
落实城市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政策。建设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纳入规划建设》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实施计划,并进行了检查督促。同时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和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部分面积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对各类公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未成宣 记者 吕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