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市有关部门酝酿将扩大租房补贴的覆盖面,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也有望纳入补贴范围内。
近年来,为解决中低收入拆迁群众住房问题,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先后颁布了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配租、经济适用房销售以及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租房补贴5个管理办法。租房补贴政策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场自行选择租赁住房,然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租房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这种方式可充分利用社会住房资源,方便最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就业和生活,并且有利于退出机制的完善。
自2006年1月1日起,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和优抚家庭发放租房补贴,按每月每平方米24元的标准,补贴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现已有2949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将租房补贴政策的覆盖面由现行享受“低保”和优抚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其中作为核算因素之一的家庭人口,有关部门提出除户主及配偶和未成人子女、未婚子女外,其他迁入的申请人户籍的家庭成员应在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