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从今年春季起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和作业本,市教委、市财政局昨天就此作了具体说明。
自2008年春季起,全市免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中有上海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含外省市借读生)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免费教科书提供的教科书是指,市教委每学期公布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基础型课程教材(包括教材配套附件材料)、学生用教学资料,如《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寒假生活》、《暑假生活》、《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等、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教材。
同时,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50元/学期,初中185元/学期的标准控制教科书和作业本费用总价,学校要指导教师合理安排学生书面作业,学生作业本费用不得超出指导价格(小学15元,初中18.5元)。
2008年春季开学起,在全市实施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和作业本政策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项目相应取消。(记者 苏军)
上海市郊学生可退去年秋季教材费
上海市教委、市财政局就2007年秋季上海市郊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退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2007年秋季起,先郊区后城区逐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的费用。2007年秋季,在有农村地区的10个市郊区县(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和农场局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费用(不含作业本费)。鉴于此前学生已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标准缴费,因此要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的教科书退费工作。上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中有上海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含外省市借读生)均为退费对象。
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的90%退还教科书费用,具体为小学使用一期课改教材的退85.5元,小学使用二期课改教材的退135元;初中使用一期课改教材的退135元,初中使用二期课改教材的退166.5元。若实际支出的教科书费用高于上述退费标准,则超出部分由学校公用经费支付。(记者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