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已经全面启动了“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据悉,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增强民房减灾能力。今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列入了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根据规划,2008至2012年连续5年,全省每年改造2万户,5年共帮助10万户因灾倒房户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中的无房或严重危房户改造或新建住房。
据了解,“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以村民自建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省、市、县(含乡镇)三级分别按照每户5000元、2000元、3000元的标准补助。
为切实使用好今年冰雪灾害后港澳特区政府捐赠我省的1亿多元人民币,湖南省确定了32个县为港澳特区政府捐赠资金援助的“农村安居工程”项目“重点推进县”,要求利用这笔资金完成11960户农村困难群众建房项目。对这次由港澳特区政府援助的项目,省民政厅要求受援县坚决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3月底前把捐款建房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捐款援助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当地银信部门打卡到户,按建房进度拨付,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捐款援助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援建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设置统一设计的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