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部会见了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一行。双方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就共同推进辽宁省国土规划实施工作进行商议并签署备忘录。

图为备忘录签字仪式现场。(杨征 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鹿心社和辽宁省副省长鲁昕,分别代表国土资源部和辽宁省政府在备忘录上签字。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贠小苏主持签字仪式。副部长、党组成员王世元,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出席。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周万春宣读备忘录。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辽宁省国土资源的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国土资源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推进辽宁省国土规划实施工作。根据联合签署的备忘录,国土资源部和辽宁省政府将共同推进辽宁省国土规划实施工作,发挥其在统筹全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调控性作用。《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经国土资源部审议后,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是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以及省专项规划和各市规划在国土资源利用和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基本依据。辽宁省政府将通过立法,强化国土规划的法律地位。
国土资源部将宣传和总结推广辽宁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试点经验,在今后修改完善和规划修订中继续给予政策、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并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照《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规划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土地用途管制、用地规模和时序上予以差别化支持,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创造条件。在辽宁省国土空间定位、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整治与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从全国层面和大区域发展上发挥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的作用。
据部规划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国土规划是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部的重要职能。国土规划是最高层次的空间类规划,其主要任务是在资源综合评价基础上,拟定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目标和方案,统筹安排国土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以及重大建设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开展了大量全国国土规划前期工作,部署开展了天津、深圳、辽宁、新疆和广东等五省、市国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在国土规划理论基础、方法技术、编制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其中,天津、深圳两市国土规划已完成;辽宁省国土规划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文本即将报批,《辽宁省国土规划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广东国土规划思路已确定并转入文本编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