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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全面普查污染源 长沙将制作污染源电子地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4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我们将核实每个排污单位的经纬度,制作成污染源电子地图,根据地理分布来实行有效的、动态的管理。”从昨日开始,长沙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近3万家污染源普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据长沙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普查中,对虚报、瞒报的单位,最高将罚款5万元。
  
  今后每10年一次全面普查
  
  “您好!我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名普查员,正在进行入户普查工作。我需要占用您一点宝贵时间,以完成对您单位排污等基本情况的询问、核实和普查工作,请您配合!”昨日,长沙县污染源普查小组普查员来到该县力元新材料公司和福来格生物有限公司,对这两家企业进行普查登记。
  
  据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介绍,长沙市已从去年11月1日起对长沙辖区内普查对象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通过清查初步确定了14259个工业源、15709个生活源、6个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为普查对象。以往,国家开始的污染源普查均为单项调查,此次污染源普查对象之全面还是全国首次,以后也将每10年开展一次这样全面的普查。
  
  核实每个排污单位的经纬度
  
  除全面掌握全市环境状况,改变过去环境统计调查以工业企业为主,而忽视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的情况之外,此次普查的重点之一是核实每个排污单位的经纬度,为制作污染源电子地图作准备。普查完成后,根据污染源的地理分布,将进行有效的、实时的环境管理。只要出现一类污染事故,就可以根据企业的特性和污染源的种类迅速确定污染源的分布。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数据不作政绩考核依据
  
  按规定,此次普查的数据不作为单位或政府部门政绩考核的依据,不与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排污收费的依据。因此,各普查对象可打消顾虑,在普查员上门时给予积极配合,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如有虚报、瞒报的情况发生,对单位和企业最高将罚款5万,对个人最高将罚款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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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污染居民“环境维权”获胜

  
  3月13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长沙市雨花区太天喷绘写真制作部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当场作出了判决: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雨花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意味着受污染居民的“环境维权”取得了胜利!
  
  去年以来,家住在人民路长沙衡器厂宿舍的部分居民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2007年7月28日中午,雨花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立即派人展开调查。经监察人员现场核实,在长沙衡器厂居民区附近共有包括太天喷绘写真制作部在内的10家经营喷绘生产的企业,这些企业没有一家向环保部门报批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生产过程中也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所产生的喷绘废气直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及工作。
  
  雨花区环保局认为这10家喷绘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对其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文书》,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责令其立即停止污染行为并限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由于部分企业不配合,污染治理也一拖再拖,致使居民投诉仍然不断。2007年11月12日,雨花区环保局最终决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这10家喷绘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支持长沙衡器厂宿舍居民的维权行动。2007年12月6日,长沙雄风广告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向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2008年1月28日,长沙市环保局作出了复议决定,维持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这10家喷绘企业中现有5家便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人士认为,这次判决以受污染居民胜利而告终,标志长沙市整治环境污染又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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