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1日召开的河北省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北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目标是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4.3万吨,削减率6.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8.22万吨,削减率5.5%。
为实现这一目标,河北确定六大举措:
扎实推进“双三十”减排示范工程。研究出台考核细则,健全动态管理档案,做到每季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每年度一考核,实现减排任务的时限化、工程化、具体化。按照签订的减排责任书要求,抓好今年64项水、大气省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
坚决打好烟气排放治理攻坚战。制定城市建成区低吨位分散燃煤锅炉限期淘汰和改造治理计划,逐步取缔城镇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的燃煤供热锅炉,推动4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今年6月底前,各地限期拆除废弃烟囱,治理排放超标烟囱。
全面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督管理。对726家省重点监管企业实行环境信用分级管理,实现污染排放在线监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年底前,全省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实现污染在线监测并联网,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
继续深化环保系列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市、区)建设。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努力建设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工程。
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恶意排污、污染严重的企业,一律按照法定高限数额处罚。对环境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严肃追究环境监管失职责任,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积极创新环境保护政策机制。研究制定省内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水价标准的具体意见,落实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惩罚性差别电价、水价。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从今年7月开始,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收费标准分别由0.63元/公斤、0.70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1.40元/公斤。
会上,副省长孙瑞彬代表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 (记者吴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