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实施一批对河北省经济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大项目,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十一五”期间,攻克一批制约经济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以上,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15%以上。
二是依托骨干企业、重点高校、科技机构,充分利用京津科技资源,加强支撑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研发平台建设,组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养和引进一批推进自主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2008年新建20个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至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1至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一批科学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是以推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在河北省的落实为重点,加强研究分析和督导检查,推动《国家科技进步条例》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配置科技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自主创新择机出台一些调控力度大、引导作用强、适合形势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四是创新科技融资形式,积极动员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创新科技融资形式,扩大融资规模,利用科技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吸引地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科技投入。探索建立“契约式基金”的新模式,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科技融资平台建设,共同建立河北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逐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省GDP的比重。
五是以“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透明、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为目标,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公开承诺、阳光热线、听众质询、常年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定期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措施,扩大人民群众对科技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实现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