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吉林省落实水稻价格调整政策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5日   来源:吉林日报

    24日,记者从吉林省粮食局获悉,随着吉林省上调水稻最低收购价格工作的开始,该省将展开对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今年2月4日,吉林省政府针对全省水稻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启动了《吉林省2007年水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每市斤0.75元收购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水稻。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吉林省水稻最低收购价格从每市斤0.75元提高为每市斤0.77元。为把党中央国务院这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保护稻农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今年备春耕生产,吉林省粮食局要求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加大对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监督检查,特别对按水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库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充分认识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意义。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水稻,解决卖稻难,是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做好政策宣传,广泛宣传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提供优质服务;搞好监督检查。对发现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查处。(记者 曹梦南)

 
 
 相关链接
· 吉林将上调水稻最低收购价 每市斤提高到0.77元
· 袁隆平委员:要把超级杂交水稻的三期目标完成
· 安徽:水稻良种补贴挂钩试点扩大范围
· 关注一号文件:辽宁确保水稻年产保持100亿斤以上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