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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8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在陕西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陕西今后将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师资和办学条件的基础上,明确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义务段所有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现有改制学校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逐步恢复为公办学校或改为完全民办学校。

    陕西省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语实验学校(班)的小学、初中招生可以进行必要的外语口试,但不得进行其他方面的测试面试。

    同时,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提高优质高中直接分配给区域内初中招生指标的比例(现在陕西省规定为10%),到2012年力争达到40%以上。试行特长生招生办法。积极探索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缓解“择校热”的有效机制和可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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