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节能减排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正确处理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刘卓志讲话。
会议指出,2007年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8 年是完成国家下达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最关键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力度,强化管理,建立能源节约长效机制,在工业、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实施节能重点突破。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和城市、园区及企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减排目标。
任亚平说, 处理好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是摆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面前一项艰巨的任务,既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也是发展的需要。要形成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对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恶意排污、长期不达标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表彰了2007 年节能减排突出企业,对未达标企业进行了通报。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盟市、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