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3日下午举行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关于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指出,上海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关键要在农民增收的前提下发展农业,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积极性。要针对上海特点,将政策聚焦在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和土地流转上,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鼓励发展为城市服务的蔬菜、水产养殖和畜牧业生产,以环保和保留田园风光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国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新经验、作出新贡献。
会议认为,近年来,上海市郊区农业和农村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农业农村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必须贯彻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兼顾农村各方面工作,为实现上海“三农”工作走在前列确定基本路径,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要注重中央精神和上海实际相结合,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和前瞻性相结合,注重工作的全局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构建统筹城乡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探索建立农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与全国农业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村经济实力、促进城乡教育卫生均衡发展、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推进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为农金融服务形式。
会议指出,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制的协调作用,加强和完善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着力推进上海“三农”工作;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组织为民办事能力,提高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支农氛围,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形成全社会支持“三农”工作的激励机制。
会议还听取了2008年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安排的汇报,并研究了其他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参加了会议。(记者 缪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