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到9月底,辽宁省将开展针对装修和旅游行业“霸王条款”的集中整治行动,以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据悉,自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分别对餐饮、宾馆、商场、房地产开发销售等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了专项整治,责令改正“霸王条款”2400条,争议解决率96%,解决争议金额1.8亿元,规范了一些行业和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整治活动,将对全省范围内5000余家家庭装饰装修企业和1100多家旅行社、中介机构在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出境旅游、国内旅游合同、旅游中介合同以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含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整治。从即日起到4月15日,存在“霸王条款”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向当地工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机关将依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