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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将出台10条举措 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文汇报

    4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介绍了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记者获悉,上海将出台10条举措,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在这10条新措施中,养老服务补贴扩容饱受关注。记者了解到,今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由人均每月2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经济支付困难,经身体状况评估照料等级达到中度、重度的老人,还将获得每月100元至200元的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这意味着,沪上老人最高每月可享受500元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经费由市、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各出资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比。有条件的区县,可适当提高服务补贴标准。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经费渠道也有所调整,由市、区县两级财政1∶1比例配比列支解决。

    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将进一步扩大。据了解,上海市以往的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针对的是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上海市户籍老人。今年,上海市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上海市户籍城镇老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照料等级分轻度、中度和重度),也可以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获得补贴。补贴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比。有条件的区县可适当扩大服务补贴范围。

    另外,10年未调整的百岁老人营养补贴也有了新的变化,今年起,百岁老人营养补贴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列支。

    今年上海市将设立200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重点满足高龄老人中有助餐需求的独居、纯老家庭老年人及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今年上海总共要为17万名老人提供服务,目前,上海市已设立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28家,但供给能力还相对不足,日间服务中心的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十分有限,维持日常正常运作需依靠所在街镇的支持。为此,今年由市建设财力出资3000万元,对列入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100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日托站),依据其规模大小和投资额度予以一次性差别化建设补贴,区县则按不少于1誜1的比例予以配比。

    上海市区县层面将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镇层面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人员将按区县层面不少于5人,街镇层面不少于3人配置。(见习记者刘力源 记者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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