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据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5年来贵州省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制和政策环境初步确立,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贵州省自主创新体系的建立。
为强化地方专利管理和保护措施,完善专利法律制度,贵州省制定和完善了地方知识产权法规和部门规章。自2003年省人大通过《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以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国资委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国有专利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省工商局起草了《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暂行规定》,省科技厅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贵州省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
与此同时,贵州省还不断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省知识产权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贵州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贵州省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及《贵州省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省知识产权局与省中药办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中药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与省工商局制发了《关于全面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2005年,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联合制发了《贵州省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专利管理工作的意见》;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加强知识产权基本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意见》,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联合制发了《贵州省出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省中小企业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发了《贵州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这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的建立,促进和保障了贵州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奠定了法律法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