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出台《青海省2008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方案》,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2008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病病人健康档案覆盖率城市达60%,农牧区达40%,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病病人干预覆盖率城市达70%,农牧区达30%。《方案》要求,各地要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作为全省重点疾病进行专病专防,科学合理开展各项防治工作。要在社区建立规范化诊疗门诊,广泛推广防治适宜技术。深入开展居民死因、肿瘤和伤害监测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影响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其主要流行趋势和分布特征,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大力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结合相关卫生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活动,教育居民自觉改善不良生活行为,提高自保健意识,减少疾病危险因素,降低发病率,实现重点高危人群综合干预覆盖率达到4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