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省长韩长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王祖继主持会议。韩长赋强调,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有所居是群众生活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关于改善民生的要求,把解决保障性住房与改造棚户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完善政策,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逐步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把解决城市困难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各地、各有关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开始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通过采取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省共改造棚户区2100万平方米,城市136万人告别了棚户区,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建立以廉租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取得积极进展,到去年末,城市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是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省政府把全面建立城市廉租房制度作为八件民生实事,纳入了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韩长赋指出,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确保完成。通过组织新建、在普通商品房开发和经济适用房中配建、收购旧有住房以及在棚户区改造中解决一部分多渠道解决。对已经掌握的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在巩固2007年设区城市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要覆盖所有县城。总的原则是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优先解决最低收入困难家庭。要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增加财政投入,形成相对稳定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渠道。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省财政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补助资金要对财政困难的市县予以统筹安排。
韩长赋强调,今年棚户区改造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市(州)棚改收尾和县(市)棚改推进工作。县(市)棚改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稳妥实施,不能超越实际承受能力盲目进行改造,确实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改造面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回迁安置上。今年底拆迁户要力争全部回迁,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确保住得起、管得好。
韩长赋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完成今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
会议听取了省建设厅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吉林省城镇廉租住房申请、核准及轮候管理试行办法》、《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全省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计划》。
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和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