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辽宁省经委获悉,《2008年全省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
按照规划,今年辽宁省要确保万元GDP能耗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万元GDP用水下降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为完成目标任务,辽宁省今年将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力度推进节能减排。根据《意见》,今年,辽宁省将制定节能减排、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的考核依据,并全面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还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中;建立起“能评”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严重浪费能源的产业项目及工业园区发展,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遏制高耗能行业增长;加大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力度,将年用能超过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并实施能源审计,鼓励发展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将力争淘汰193万吨落后水泥、40万吨焦炭、2万吨造纸、0.8万吨铁合金和1万吨酒精。(唐成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