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大连市环保局、大连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的大连市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了首次环保后督察专项行动,由此拉开了大连市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序幕。
“环保后督察”是切实保障对环境违法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新制度,主要包含公开环境处罚决定、加强督办、强制执行、追究责任等4个方面的内容。大连市此次环保后督察工作的重点包括七个方面内容:2005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省级、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近年来上级部门转办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2006年以来饮用水源地污染项目关闭及限期治理情况;1万吨以下造纸企业关闭工作情况;超标排放废水的水产品加工企业限期治理情况;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情况;落后水泥企业关闭工作情况。
大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环保后督察工作中将针对上述重点,对屡查屡犯、采用各种借口拖延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违法排污企业,除按最高限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在大连市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及时向银监、证监、金融等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基层执法部门责令纠正。对违法不究,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大连市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