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主管部门正在贯彻农业部统一要求,对天津市农业部12个定点批发市场进行100%全方位监控。涉及这些农产品批发企业的责任制度、检测制度、台账和记录制度、产品质量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天津市农产品全程监管的追溯制度,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绝不能进入12个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
目前,天津市农业主管部门正在按照国家农业部要求,重点从农产品进货产地证明、农残检测证明等多项进行全方位监控,特别是对其农产品批发销售源头进行质量监控。据了解,这12家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正在贯彻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有效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并报送有关数据,确保上市交易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此同时,这些定点批发市场还正在建立批发销售电子信息系统,全面加入到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