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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知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5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4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关注民生 计量惠民”大型专项行动。行动计划用两年时间,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四进”的大型主题活动,全面推动我国各项民生计量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四个100%”的总体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将以坚持监督检查和计量惠民相结合、重在计量惠民为基本原则。围绕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以及社区乡镇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重点关注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计量法制要求,是否满足生活需要等直接关系到百姓购物、就医、配镜和生活质量和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行动过程中,各地质检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含学校,下同)”的“四进”服务活动。专项行动力争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集贸市场,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乡镇。确保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和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以及为社区乡镇群众提供100%免费计量检测服务。

    通知对这次行动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进行了详细部署。“诚信计量进市场”活动,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辖区内集贸市场的在用衡器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四落实”、“一监管”的长效机制,即对市场内在用衡器实施“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入场衡器“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施强制检定,强化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同时,各地采取多种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百姓购物,方便市场管理,特别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平秤的监督管理。

    “健康计量进医院”活动,要求各地对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单位为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患者投诉的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在对医疗卫生单位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切实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光明计量进镜店”活动,要求各地在对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眼镜店“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并结合当地实际,引导和帮助眼镜店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还提出,为了正确引导消费、加强监督,各地可在眼镜店试点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明示制度,对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法制要求的,在眼镜店明显位置统一加贴“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并注明计量器具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活动,要求重点做好送计量进社区乡镇、送知识进社区乡镇、送服务进社区乡镇工作,为社区乡镇群众免费提供计量检测服务,切实为广大的社区乡镇群众提供满意放心的计量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在组织“四进”活动时,应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尽可能免收费用或减收费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把定期开展计量免费咨询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开展技术人员走出实验室、百姓走进实验室等形式多样的计量服务活动,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知识,使公民的计量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做到计量工作“为民所知、为民所用、为民所享”,努力营造放心计量的社会氛围。

    此次专项行动从2008年5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今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确保完成整个专项行动任务40%以上的阶段性目标。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把专项行动全面铺开,以确保2009年全面完成“四个100%”的总体目标。 

 
 
 相关链接
· 质检总局将狠抓购物、医疗等领域的民生计量质量
·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05号)
· 质检总局通报在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公告
·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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