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增加粮油储备规模,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体系,提高粮食仓储管理,合理确定国有独资和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及其他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最低库存,奠定了省内粮食调控的基础。这是记者从日前甘肃省粮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针对甘肃省粮情变化,省政府确定每年5亿公斤省级粮食储备,将食用油省级储备从700万公斤调增至1000万公斤。为了保证粮油存储安全,省上投资2500多万元,实施了省级储备粮库扩建和改造项目12个,新增仓容1.25亿公斤,有效缓解了省级储备粮库仓容不足的矛盾。14个市州全部建起市州粮食储备,总规模增加到4.46亿公斤,已实际到位1.71亿公斤。同时,白银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建立年产2.5万吨中小包装食用油项目,嘉峪关市建立食用油储备14万公斤,天水市正在建设食用油储备100万公斤。确保了粮油需用时调得动、用得上和消费安全。
甘肃省出台相关文件,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量进行规范,粮食收购企业最低库存量不低于上年度正常月经营量的30%,零售和批发企业最低库存量不低于上年度正常月经营量的20%、25%,督促企业保持必要的库存。同时努力提高粮食储存质量,将省储粮油全部纳入品质档案管理,推广应用粮情微机监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储粮新技术,使全省粮食科学保粮率达到79%,省级储备粮科学保粮率达97%,全省96%以上的储粮单位和粮仓县实现“一符四无”,为城乡群众提供质量完好的“放心”粮油。(记者 王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