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启动建立治理和防范“小金库”长效机制。日前,45家省级预算单位以签订书面承诺书方式向社会作出承诺。
按照清查“小金库”回头看工作要求,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第一批省级预算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财务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就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良好财经秩序,防范“小金库”作出承诺:一、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二、将所有资金纳入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三、所有账目向监督机关公开(涉及机密业务除外);四、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政策,不违反规定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签订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向社会承诺: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承诺人将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接受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