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原料奶市场秩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要求,福建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规范原料奶市场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组织开展原料奶市场质量价格专项检查。加强对原料奶销售、收购环节中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缺两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奶牛饲养和原料奶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奶牛健康标准,严厉打击滥用饲料添加、兽药、违禁添加物等行为;加强对原料奶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流通环节经营资质和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等;加强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原料奶进厂检验制度,重点抽查大包装奶粉、液态奶和含乳饮料等量大面广的产品。
二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部门间要建立执法联运机制,在违法行为的发现、取证、认定、处理等环节互相配合,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是加强原料奶生产经营管理。抓紧建立原料奶收购价格监测制度,及时发布准确、全面、客观的价格信息,引导社会各方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逐步建立由政府协调、协会组织、奶农和企业参与的原料奶定价机制;加强原料奶源头管理,积极引导和扶持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加强小区基础设施和挤奶厅、粪污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抓好奶牛口蹄疫、布氏杆菌病、结核病和乳房炎等疫病的防治;清理规范原料奶经营主体资格,实施特别标注制度,确保产品可溯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