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发展,营林造林工作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造林规模实现历史性跨越,森林资源增长迅速。5年来,全国完成造林2885万公顷,比前5年增长近20%,创历史最高水平。特别是西部地区造林绿化进程明显加快,后备森林资源明显增加。
二是重点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林草植被明显增加,生态状况逐步改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使得黄土高原等生态脆弱地区改变了传统耕作习惯,防护林体系骨架基本形成,绿色屏障作用日益凸显。黄土高原地区3500多万亩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草),1亿多亩荒沟荒坡恢复了森林植被,林草资源大幅增加。长江流域含沙量出现全线下降趋势,每年输入入海口的泥沙量减少到2.1亿吨,黄河流域每年水土流失量已下降到13亿吨,土地沙化实现了历史性逆转,目前每年缩减1283平方公里。
三是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粮食生产能力逐步增强。通过大力发展平原林业,全国农田林网控制率由67%提高到74%,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农田防护林体系。特别是近两年来,在粮食主产区100个县开展了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重点地区农田林网控制率提高了1.12个百分点,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粮食生产能力。
四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增收和就业能力。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1.2亿农民直接受益,户均每年直接增收10%左右。近年来,各地发展速丰林、特色经济林、高效竹林、花卉等林业产业势头强劲,林业产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国林业产值已超过1万亿元,为农民人均增收1300多元,每年带动4500多万农民就业,解决了37.5%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五是促进了城乡绿化美化,改善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近年来,各地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突出农村特点,大力开展农村绿化美化,重点加强了环村林带、四旁植树、农村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绿化,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全国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由80年代初的10.1%提高到31.7%。近两年来,武汉市7000个自然湾开展了村湾绿化,河北省完成5685个村屯绿化,初步改变了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状况。
近年来,营林造林工作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切实加快生态建设进程。近5年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及长江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及速生丰产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2301.6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80%。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稳步提高营林造林质量。近年来,我国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机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营造林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和保存率三项指标稳步增长,前两率都稳定在90%以上,生态公益林比例增加21%,新造混交林比例达30%以上。
三是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营林造林的积极性。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营林造林的积极性,非公有制造林快速发展,各种企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营林造林,非公有制造林比例超过40%,一些地方甚至达到80%以上。
四是拓展营造林领域,推动营造林事业全面发展。针对全球高度关注的森林消退、气候变化等热点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大力推进碳汇造林;根据国际国内能源紧缺形势,积极推进能源林基地建设;汲取印度洋海啸教训,积极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进程;针对加入WTO后国际木材供需形势的变化,启动实施珍贵树种培育项目,加快珍贵树种后备资源培育进程;针对我国中幼龄林比例高、森林质量差的现实,启动实施中幼龄林抚育示范项目,努力推进森林经营工作。(造林司)
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2003年以来,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生态效益发挥日益明显。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森林蓄积124.56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与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相比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森林面积增加1596.8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6.55%增加到18.21%,增长1.66个百分点。
二是森林蓄积稳步增加。林木年均净生长量4.97亿立方米,年均采伐消耗量为3.65亿立方米,继续呈现长大于消的趋势。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7.98亿立方米,年均增加1.62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净增8.89亿立方米,年均净增1.78亿立方米。
三是森林质量有所改善。林分每公顷株数增加72株,蓄积增加2.59立方米,中龄林和近熟林面积比例提高2.99个百分点,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
四是林种结构渐趋合理。防护林面积5474.63万公顷、特用林638.02万公顷,两者合计占林分面积的42.81%,上升21个百分点;用材林7862.58万公顷,占林分面积的55.07%,比第五次清查下降19个百分点。
五是非公有制林业成效突显。非公有制森林面积比例为20.32%,森林蓄积比例为6.77%。在现有未成林造林地中,非公有制比例达41.14%。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05年的全球森林资源评估结果,在全球森林面积仍以每年730万公顷在减少的情况下,亚洲地区森林面积从上世纪90年代的年均净减少80万公顷转为目前的年均净增100万公顷,“亚洲森林保护有所好转主要归功于中国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中国开展的大规模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对于遏制亚洲地区森林资源下降的趋势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国森林资源还存在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国森林覆盖率18.21%,相当于世界的60%,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只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2%,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积9.4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6%,居世界第122位;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84.73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7%,居世界第84位。森林资源及其产品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还不相适应,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重道远。
为实现胡锦涛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APEC)上提出的“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的发展目标,必须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森林资源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的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明显增强,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初步树立。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西部重点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东部地区生态问题基本解决;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达到国际林业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资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