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审批、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和人员的资格审核、台港澳人员在我省就业许可……今后这些审批项目将被取消。这是记者5月5日从辽宁省政务公开办召开的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近日,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精神,辽宁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第三批年检项目的决定》文件,在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清理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5项,其中,取消40项,下放24项,委托或授权市级办理8项,调整3项。同时还决定取消11项年检项目,包括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年检、税务登记证年检等。
据悉,被取消和调整的7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到33个厅局,被取消的11项年检项目涉及到9个厅局。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制定完善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坚决纠正和制止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或权力上收;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与监督,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制约机制;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