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税系统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开展清缴欠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第一季度,仅阿克苏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四地州,就清理以前年度欠税3000多万元,并促使全区去年年底办理缓缴税款的企业,到期缴纳企业所得税8000多万元。
据了解,新疆地税系统采取的清欠措施是:深入企业核实历年欠税数据,确保欠税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税源管理,准确掌握企业生产动态;通过税收约谈、签订清欠计划,督促企业及时还清旧欠,严防新欠的发生;采取以票控税的办法,对在责令缴纳税款的限期内仍未缴纳的纳税人,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严格欠税公告制度及强制执行等措施,形成舆论压力,促使企业及时将欠税清缴入库;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与执法责任制相结合。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清缴欠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