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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政府建立合作会商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知识产权局网站

    5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合作会商会议暨《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签字仪式在福州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副局长张勤,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小晶、副省长李川出席会议暨签字仪式。

    会上,张勤和李川分别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

    《议定书》明确:双方将共同推进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共同构筑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共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合作会商采取例会方式,每年在北京或福州举办一次。

    双方还签署了《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2008年度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包括:共同推进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共同办好“6·18”期间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论坛;共建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共同筹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共同建设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合作会商制度的建立,标志着福建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合作层次进一步提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支持海峡西岸发展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会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积极步骤,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有效途径。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及福州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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