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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第二批力量赴四川参加抗震救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4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公安消防部队抗震救灾增援力量已赶赴四川灾区

    四川汶川地震灾情发生后,公安部立即调遣重庆、河南、贵州、云南、陕西、湖北、湖南、浙江、江苏、山东、辽宁、上海、吉林13个消防总队官兵1182人、搜救犬41条、车辆101辆、救援器材2151件套、海事电话13部,于13日凌晨5时30分起,陆续通过陆路、空运的方式赶赴四川。截至13日21时50分,重庆、陕西、浙江、山东公安消防总队增援官兵已抵达绵阳、都江堰,并已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河南、贵州、江苏、辽宁、上海、吉林公安消防总队增援官兵均已抵达成都,并陆续赶赴灾区。

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第二批力量赴四川参加抗震救援

    5月14日凌晨1时,公安部消防局再次下发命令,调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0个总队的5000名消防官兵,组建应急救援队,赶赴四川省地震灾区参加地震灾害救援。

    这是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的赴川参加地震灾害救援的第二批力量。13日凌晨2时,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第一道命令,调集重庆、贵州、云南等12个总队的1100名消防官兵赶赴四川实施救援。

    参加第二批增援的总队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共20个公安消防总队,总计5000名官兵。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命令,各总队跨区域应急救援队主要由特勤队和地震救援队人员组成,主要携带生命探测仪、轻型破拆和起重、照明、通讯等装备器材。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总队应急救援队要佩带雨衣和手套,携带摄录像等器材,配备自救药品和随队医生,选择快捷的交通道路或运输工具,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据了解,截至13日9时,各地消防部队首批增援救灾现场1138人(其中医务人员100人),搜救犬41只,海事卫星电话12部,各类救援装备2151套,救援车辆98辆。除上海、江苏、云南消防总队于14日14时出发外,其他救援力量已于14日8时30分前全部出发赶赴现场。

    目前,四川消防部队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和5个工作组,在都江堰、德阳、北川等地的抢险援救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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