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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要求各地海关采取6项措施做好抗震救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4日   来源: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5月1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海关采取6项措施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这六项措施是:一、各海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强24小时专人值班、关领导带班制度。成都、重庆、兰州、西安海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二、各海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三、为进境的救灾物资和载运救灾物资的运输工具提供通关便利,加速验放,设立专门的抗灾物资报关窗口,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对进境的救灾物资,可凭民政部、国家地震局及省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先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尽最大努力使救灾物资及时运抵灾区。四、对进出境的救灾、医疗队及专家,以及随身携带的救护医疗设备给予通关便利并快速验放。五、各海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与维护稳定工作。六、各关要加强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震区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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