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省级教育救灾资金的通知》,紧急下达2500万元资金用于陕西省受灾地区的学校灾后恢复建设,其中陕西理工学院1000万元,汉中市1000万元(其中宁强县、略阳县各300万元),宝鸡市200万元,安康市300万元。
这次地震对陕西省教育系统也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汉中、安康、宝鸡等地学校灾情最为严重。为了支持受灾地区尽快启动灾后恢复建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基本生活物质需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紧急下达省级教育救灾资金2500万元,用于灾区学校灾后重建。
通知要求,各市要结合所辖县区灾情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合理分配省级教育救灾资金,并尽快拨付到受灾县区学校;省级教育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用于受灾学校的抗震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建设,同时兼顾受灾学校师生基本生活物质购置,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专项资金严禁挪用、截留;各地市具体项目学校由市、县负责筛选,要适当集中资金,首先保证重灾学校的恢复建设,其他灾情较轻的学校,由市、县自有财力开展自救。(记者 吕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