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授权四川各灾区市、州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期间必要时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待灾情缓解后,择机取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汶川地震后,四川省物价局和各地物价局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灾区食品价格、交通运价全面检查,查处哄抬盒饭、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方便食品和交通运价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