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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供电监管电监会决定08年继续开展供电检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7日   来源:电监会网站

    为加强供电监管,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供电市场行为,电监会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供电检查,并于5月13日在北京召开2008年供电检查启动会议。会议总结了2007年供电检查有关情况,部署了今年供电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束后撰写监管报告提出了要求。会议特别强调,抗震救灾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监管机构要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今年的供电检查工作应在确保抗震救灾保电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根据会议部署,今年供电检查时间从5月29日至7月29日,其中,奥运和残奥保电抽查工作要在6月15日前结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电监会要求,检查组人员要持证并严格按照有关现场检查规定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笔录和取证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格执法。电监会有关部门将分别会同有关专家参加一个区域的检查工作,各城市电监办应于8月25日前将供电检查报告报所在区域电监局,各区域电监局应于9月5日前完成汇总,形成区域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应于8月底将抽查报告报电监会供电监管部。

    电监会已经连续两年开展供电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使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方面均有所改进,同时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电力监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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