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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署四川地震灾区部分伤员接收救治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9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办公厅18日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地震灾区部分伤员转出和接收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省份接收四川伤员的工作做出部署。目前,上述省份已预留床位6000张。四川省已向重庆市转运伤员273人。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地震灾区部分伤员转出和接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卫生厅(局):

    为全力做好四川汶川地震中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缓解四川的救治压力,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致残、致死率,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四川周边的重庆等4省市卫生厅局组织接收、救治部分从四川转出的伤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贵州、云南、陕西4省市卫生厅局要立即开展接收伤员的床位预留工作并准备接收伤员。重庆预留5000张,贵州、云南、陕西先期各预留1000张。预留床位主要由三级医院提供,不足部分可由二级医院补充。重症伤员要首先转入三级医院。

    二、要成立接收、救治伤员的专门领导机构,由省市卫生厅局主管领导同志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并确定联络员。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周密部署,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确保伤员接收和救治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三、要成立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对伤员救治工作进行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要选派医德高、医术精、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医务人员参加医疗救治工作。要做好伤员接收和救治的物资储备和血液储备工作。

    四、要认真按照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指南开展救治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认真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诊疗效果和治愈率,降低致残、致死率。

    五、要认真做好接收医院现住院患者的分流、转诊和必要的解释工作。统筹安排医疗力量,在做好伤员接收和救治工作的同时,安排好其他住院患者的日常诊疗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六、四川伤员转出医院和有关省市接收医院要做好伤员病情和个人信息的交接工作,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诊断、转出医院名称及转院小结等相关基本信息。转运过程要配备满足需要的医护人员、药品和急救设备,密切关注伤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并记录,确保转运途中的安全。

    七、四川地震灾区伤员的转出工作由四川省卫生厅商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协调组统筹安排。四川省卫生厅要将伤员转出工作情况及时书面报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协调组和卫生部医政司。各接收省市要将接收伤员情况以及重症伤员情况及时书面报卫生部医政司。

    四川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鲜明

    联系电话:13980603266

    传真:028-86132393

    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协调组联系人:付文豪

    联系电话:028-86135034传真:028-86130845卫生部医政司联系人:郭燕红、范晶

    联系电话:010-68792207、 010-68792209传真:010-68792513、68792729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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