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促进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提高能源效率标识的标注质量,近日,福建省质监局下发通知,部署2008年能源计量工作,并决定从5月5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为期4个月。
监督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5日至6月15日,对象为全省200家重点耗能企业;第二阶段从6月20日至8月31日,对象为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耗能企业。此次监督检查将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用能单位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不按规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伪造或冒用节能产品认证,违反能效标识管理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通过检查,确保实现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3个100%目标(即进出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耗能企业所属的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