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副局长雷加富日前在检查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工作期间,到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看望了工作人员。在听取内蒙古专员办党组书记、专员谭光明的工作汇报后,贾治邦就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妥善处理好监督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必须主动接受驻在省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与市县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对监督工作的支持;必须坚持原则,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经常与市县政府沟通情况,向省政府汇报工作,通过加强交流,相互磋商,争取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提高监督成效。
二要妥善处理好监督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既要搞好执法监督,又要做好服务工作。监督工作一方面要不断创新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更要增强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做到提前介入,超前监督,争取工作的主动,自觉地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监督到位而不越位;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检法机关和森林公安的联系,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行动,确保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效,增强监督执法工作的威慑力。
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自身硬、自身正,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担得起监督重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